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起草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负责院党委大事记录,拟订院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叁、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院党委名义上报、下发以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组织来文、来电等工作,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四、根据院党委决定,组织安排党委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督促检察院党委决定事项及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七、协助院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接收转呈各部门递交院党委的请示、报告及转达院党委的批示、意见等。
八、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院党委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聘任,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