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九一麻花

哈尔滨华德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03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管理,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我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维护正常的财务工作秩序。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 我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处作为学校财务的一级核算与管理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行使其职权:

(一)参与学校发展计划的制定,编制学校的财务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好各项资金的收入,保证学校各项资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

    (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与年终决算工作。  

    (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学校设立审计机构,负责对学校重大财务开支、独立核算单位和有经营收入的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所有经费支出均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的副校长审批。对不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的,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三章 财务预决算管理

    第四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条 预算的编制

    (一)原则:“政策性”原则: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经政策及我校的财务制度进行编制;“可靠性”原则:收支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可靠,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避免赤字预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首先保证工资等刚性支出,在此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重点项目资金;优化结构,勤俭节约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依据 :国家和省对于高校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我校事业发展计划。我校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校内自定的定额标准、年初基本数据和本年度财力可能,以及预计可能出现的增减情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

    (叁)编制:预算计划主要包括:上年度的决算简况,本年度预算计划,执行预算的措施和说明。编制预算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主管部门是财务处,编制预算的日期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年初。

(四)审批程序 :学校财务实行预决算管理,有计划地使用经费,预算方案由校长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执行。每学期末各部门提出下学期经费使用计划。由财务处综合编制学期经费使用计划及采购计划。提交校长审批后实施,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六条 预算的执行

    (一)任务:要按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各项收入准确、及时、足额地收取。要按预算计划,及时、合理地安排和使用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妥善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对于由于客观实际变化所引起的预算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妥善地调整预算。加强对预算的管理,精心组织预算的实施工作。搞好预算执行的分析与监督,对不按计划办事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应及时纠正与处理。

    (二)监督:每年预算(决算)情况要向理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听取意见。每年决算上报前送审计机构审计。

    (叁)预算分析

    1.分析的内容: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收支情况,超计划和未达计划的程度,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和应该采取的措施;预算执行措施落实情况,有何经验和问题。

    2.分析的指标:预算完成率、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资产负债率等。

    3.分析的时间:每年六月、十二月分二个时间节点进行分析。

    (四)预算调整

    1.调整的内容:一般情况是将执行计划的增减金额在本年度预算各科目之间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金额。

    2.调整程序和时间:每年10月初,将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后,经财务处研究并提出调整意见,由财务处书面报校长审定,经学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未经学校理事会讨论,不论何人、何部门,均无权修改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预算外支出项目,经财务处严格审核后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由预算内的机动费列支。

    (五)决算的编报

    1.编报决算报表

    内容:决算说明、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教育事业支出明细表等)。

    时间:每年1月。

    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表及时。

    程序:做好充分准备,学习报表的说明与要求,收集有关数据、材料,对帐、调帐、结帐、转帐。复核后,填写正式表,打印、装订、签章、报送。

    2.组织好决算工作

    任务:搞好年终清理,核对年度决算数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清理、核对决算收支款项。该收的都要收回入帐;应上交的全部上交。清理应付款项应收款项。清查货币资金,清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实相符。搞好年终对帐、调帐、结帐、转帐等项工作。做到帐帐、帐表相符。结转各核算科目余额。

    时间:当年12月下旬至下年1月上旬。

    组织:决算工作由全体财会人员参加。在年终决算开始前,要求各部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报帐、结算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 收入是指我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八条 我校收入内容包括:

    (一)事业收入,即我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学收入,指我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在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委培费、短训班学费等。

2.科研收入,指我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二)捐赠收入,即社会团体或个人向学校无偿捐赠的资金或设备等。

    第九条 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办法,学校所有收入都要进入财务帐目。学校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条 支出是指我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一条 我校支出包括:

    事业支出,即我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及大修理支出。具体指:

    1.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

    2.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招待费、会议费、其他。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助学金、其他补助。

4.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设备购置费、图书设备购置费(以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核算)、折旧费、其他。

5. 筹资费用:借款费用、利息收入、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支出。

项目支出,即我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具体指:

1.教学改革支出:用于教学改革的专项经费。

2.课程建设支出:用于课程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

3.专业建设支出:用于专业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

4.教材建设支出:用于教材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

5.实践教学支出:用于学校、教务处及各分院(系)实践教学活动及条件建设的专项经费,含用于校外实践教学经费。

    6.学生活动经费支出:用于学校、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及各分院(系)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专项投入经费。

    第十二条 支出报销管理规定

    (一)各项支出要严格按各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从严掌握开支,如有不可预见性支出,要办理审批手续,由校长签批,在机动费中列支,待调整预算时再纳入预算。

    (二)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叁)各项支出要严格审查每笔业务和原始单据的合法性、正确性、合理性。对不合法的不予办理;对不正确的要退回更正;对不合理的要提出建议,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

    (四)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和现金开支范围,采购人员借用现金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及时结算帐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管理

    第十三条 结余是指我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十四条 我校结余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资产是指我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我校的资产内容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我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四类: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机电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部门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学校名称及学校标识使用权、招生权、收费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信用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规定

    (一)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财务处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如有超出应及时送交银行。

    2.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各项业务收入要开具收据,并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3.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不准套取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4.对每天发生的业务,出纳员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月与总帐核对。

    5.每周由会计负责人或复核人员抽查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数,并登记记录表,由出纳人员、抽查人员签字。

    6.如出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核对查找,并向领导汇报,作好帐务处理。短款自负,长款入帐,不得长、短款互相抵补。

    7.收付款后,要在原始凭单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除现金结算范围内的业务外,均要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薄,详细登记每笔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支票存根的项目要填写齐全。

    4.由出纳人员保管并开据支票使用银行专用章,审核、复核人员保管并使用负责人专用章。

    5.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次月15日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核对与处理未达帐项并每月与总帐核对。

    6.收入各种款项要及时开具收据给交款方,并将收款存入银行。

    7.支票领取必须填写申领(借款单)单,写明用途、日期、金额、申请人等项,经财务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且必须在十日内报帐。

    8.支票丢失要及时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叁)往来资金的管理

    1.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要以部门及个人设户头明细核算,不得在此科目中列报支出,只能一次冲转报账。

    2.每月月底,记帐人员与出纳人员要清理一次往来款项。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清帐结算,月底要严格控制转帐支票的签发。

    每年12月上旬,彻底清理一次往来款项,除特殊情况外,应全部结清。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1.我校各单位、部门的各类固定资产,各部门要建帐、建卡。

    2.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设备维修管理、损坏丢失赔偿等制度。 

    3.财务处设总帐与明细帐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7月、12月要向财务处报固定资产增减表;每年12月份,财务处要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调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4.设备的采购要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超计划采购要经主管校长批准,单项数额较大须经学校理事会批准。设备到货后相关人员组织验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入帐、登记入册,按规定交有关部门使用。严禁先使用后批准的程序,购物凭证由采购经办人、使用验收人、资产登记人签字,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十七条 负债是指我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十八条 我校的负债内容包括借入款、应付款项、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我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十九条 负债管理规定

    “应付款项不能列报支出,凡需列报支出的款项应记入代管款项;要按部门、项目设户核算,要及时清理做到不跨年度。

    第二十条 学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一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我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二十二条 财务报告的内容:

    1、月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教育事业支出明细表。 

    2、年报表:资产负债年报表,业务活动表、教育事业支出明细表年报表,上级主管部门发的各类报表。

    第二十三条 财务报告的要求:政策口径必须统一,数字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必须完整齐全,编列报送必须及时,说明书撰写要条理清楚、文字精练、重点突出、说理透彻、评价正确。

    第二十四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报表要按报表说明填写,说明书要按提纲撰写,编制要有专人负责、明确分工。    

    第二十五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我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学校资产构成情况,学校房屋和仪器设备利用情况,负债水平及负债构成情况等。

    (叁)分析财务管理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具体实施细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切合我校实际情况,是否有可操作性,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提出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财务分析报告的要求:如实反映基本情况,透彻分析主要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揭示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八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二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内容

    (一)对学校预算管理的监督:编制预算是否有赤字,收支是否按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是否按规定办理。

    (二)对收入管理的监督: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有无乱收、多收、错收、漏收现象;有无帐外帐、小金库;有无挪用、截留、坐支等不上交财务处的现象;是否使用财政、税务统一收费票据。

    (叁)对支出管理的监督:支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支出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支出是否超预算、超计划。

    (四)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对现金、存款是否按规范化要求管理;对应收及暂付款等是否及时清理;对固定资产是否按时清点、及时对帐。

    (五)基建、物资管理的监督。

    (六)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七)对财会人员学法、执法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财务监督的方法

    (一)事前监督:编制年度预算前的测算;重大投资、开支项目的考查、论证、审计;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前的调研等。

    (二)事中监督:结合借款、报销、收费等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业务进行合理、合法、合规的监督;对不合法的不予受理,对不合规的令其更正,对不合理的劝其改正。

    (叁)事后监督:对月报、季报、年报进行检查分析审核;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审查;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

    第二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组织

    (一)财务处各岗位结合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对全校实施财务监督;

    (二)监管机构对财务处等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叁)学校领导和师生对财务工作的监督;

    (四)接受省教育厅、财政、物价、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 2007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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